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明星纷纷玩起了副业,跑去做潮牌这种事也并不鲜见。但是明星做潮牌容易给人一种玩票的印象,毕竟每个明星都口口声声说自己有个做潮牌的梦,然鹅他们的产品无论从质量、产量和成效上都参差不齐,有的只能称之为小打小闹。
真正把潮牌做成产业的屈指可数,比如你们都知道的侃爷,他的 Yezzy 有多火也不用多说了,反正是有价无市。他的品牌的成功不光是因为商业运作上的原因,也在于侃爷对自己有了新的认知,在产品上也开始表达他对世界的看法。
还有我们的EDC陈冠希,没有他,没有他的Clot,说中国潮流倒退十年也绝不是吹。
让我们说回正题,来聊一聊 MADNESS。
既然这是余文乐的潮牌,那就先说说余文乐,反正我认为他最大的才华不是在演技上,而是他的穿搭 和 审美。余文乐是个潮男,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,至少当年他演的《志明与春娇》大热后,满大街都是他掀起的 纯色衬衫+工装裤+复古跑鞋 的「 志明风」,而你们的阿乐也理所当然得被奉为潮流 ICON 了 。
最近几年余文乐和几位日本潮流大佬走得很近,比如 NIGO、泷泽伸介、西山彻,而他自己的穿衣风格也是典型的要么简约要么军事风的日潮,不信你看看最新的日本杂志,是不是一毛一样?▼
不过,就像每个在潮流圈混久了的明星都想掺和一脚潮牌一样,小乐乐也蠢蠢欲动了,于是他就试水搞了自己的第一个品牌,但并不是我们今天要说的 MADNESS,而是叫「COMMON SENSE」▼
这个牌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,基本上就是一直在和其他潮牌搞联名款,而且都是他自己比较熟的牌子,比如当时的首波产品就是找来 Neighborhood 进行联名 ▼
还有和自己的老相好 NB 合作的鞋款 ▼
后来小乐乐发现潮牌好像还蛮有搞头的( 人傻钱多 ),于是就开始认真经营起了自己的第二个品牌——MADNESS
从服装设计上我们可以看出,MADNESS 还是沿袭了余文乐一贯喜欢的风格,所以不好意思,基本上你可以把它看成是余文乐的个人爱好大放送,也难怪 MADNESS 的官网会这样介绍自己「 一个让余文乐分享个人时尚与生活爱好的平台 」。
不过好在乐乐的脑残粉( 不是贬义)够多,以及他的人脉够广,能够让诸多明星亲身示范替他打广告,MADNESS 才得以在潮流圈混得风生水起,攻下国潮的半壁江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