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晨名誉权案胜诉,被告须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。10日,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,称李晨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。被告因公然发布与李晨有关的失实言论,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,须在其微博账号和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,并赔偿李晨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